星期五, 2月 04, 2011

年初一突擊湖內夜店 警扣查70狂歡男女

大年初一凌晨12時30分,東北區反風化、肅賭及私會黨取締組警員突擊檢查檳島湖內一間夜店時,70名店內狂歡的異國男女沒有察覺警方來臨,紛紛成“甕中鱉”被警方帶返警局調查。

東北區警區主任顏康民助理總監表示,大年初一警方在湖內的突擊檢查行動中,揭發該間夜店除了逾時營業之外,也發現業者在沒有合法營業執照下,開店做生意。

逾時營業無執照

“這項行動由新任的東北區刑事調查主任薩胡理念副警監親自帶隊,在檳州宗教局官員的配合下共同執行任務。”

他指出,警方在行動中共檢查42名年齡20歲左右的男女。

另外,28名男女的年齡介於30歲以上,其中3名男子因無法通過尿液檢驗,而被警方扣查。另外,4名印尼籍男子及一名印尼籍女子無法通過酒精測試,而被檳州宗教局官員援引宗教局條令第19條文回教刑事罪扣押。

星期二, 2月 01, 2011

資源回收店大火 一死三伤

年廿八日凌晨4時,檳城二條路一間資源回收店發生大火,一名感冒臥病在床的孟加拉籍男員工,相信在叫不醒情況下,被大火燒死在閣樓床上,而店主妻子和女兒,也在逃亡時遭火灼傷雙手及腳部。

此外,浮羅池滑義務消防員黃志勤,冒險爬上二樓救火和救人,不料他卻因橫梁崩塌而意外踩空墜樓,幸虧樓下堆積如山的垃圾如塑膠水桶等,救了他一命。

患血癌老翁跳樓自殺

患有血癌的獨居華裔老翁於週日晚間向兄長訴苦,直言不想過年更不想因其病情而拖累家人。

孰不知,該名老翁向親人訴苦後的三小時後,突然跑到其住宅單位的8樓處跳樓自殺。

這宗自殺案於週日凌晨1時許,發生死者生前居住的打鎗鋪G座組屋8樓某單位處,甘榜巴魯警局派員到場調查後,證實死者為60歲的劉濟生(外號,排骨)。

警方在死者居住的8樓單位前,發現死者飲用的罐裝啤酒及一張椅子,初步調查顯示,死者死因沒任何刑事成份,因此將案件列為突然死亡案處。

死前飲罐裝啤酒

目擊老翁墜樓的華裔男子史提芬林(32歲)說,事發時他走出屋外吸煙,突然發現死者爬上住家門外擺放的椅子。

 “那時,我嘗試與對方交談並希望他別尋短,雖然老翁一度聽勸坐回椅子,豈料,當我急召警員及消拯員前來施援時,該名老翁突然一躍而下。”

死者的大哥劉濟森在接到居民的通知後,於淩晨2時30分到現場瞭解情況。

他說,其胞弟患上血癌已一年餘,之前已完成接受化療,不過近日病情惡化造成他的身體虛弱。

他說,事發前的晚間11時左右,他才到該單位探望死者,當時病重且無法工作的死者向他苦訴,並講了很負面的話,比如不要拖累家人、不要過年及要尋死。

 “當時我安慰死者,叫他別擔心生活開銷,家人會協助承擔。我離開該單位時以為死者已聽勸及安心睡覺,未料,他竟想不開去跳樓。”

 死者的遺體在週一下午12時50分由死者親人領出,其靈柩在同日下午1時半移往白雲山火葬場火化,靈位則會安奉在白雲山骨灰塔。

中年跳韻律操暴斃

華裔中年在檳城市政局公園跳韻律操時,疑心臟病突發,當場暈倒,並在醫療拯救人員抵現場前逝世。

這宗猝死案於週日上午10時許,發生在市政局公園內,浮羅池滑警局派員到場調查,並證實死者為鄧華慶(譯音、54歲)。

據瞭解,在生前,死者每週日皆會到該公園參與“喬治”組織的韻律操活動,其他隊友表示,在事發前,死者並沒有任何異樣。

警方初步調查顯示,死者的死因無可疑,因此將案件暫列為突然死亡案處理,並將其遺體送往檳城醫院太平間解剖。

保安員家中暴斃

一名在檳城拉曼學院擔任保安員的華裔中年,因多天沒上班後被其保安隊長發現他於家中暴斃。

死者為53歲的蘇平華(Sow Peng Wah、譯音)其身份證號碼是 580511-02-5597,身份證上的最後住址是block 5-11-36 Lebuh Sungai Pinang,Jelutong 11600 Georgetown Pulau Pinang。

據了解,死者因工作關係,搬至丹絨武雅文秀組屋區一帶居住,保安隊長在死者兩三天沒去上班而前往死者住所探究,結果發現死者暴斃在家中。

丹絨道光警局派員到死者家中調查時,發現死者生前有服食心臟病藥物,因此不排除死者因病逝世的可能性。

隨後,警員將死者遺體送往檳城醫院太平間解剖,並呼籲死者家屬盡快與警方或太平間人員聯絡,以便處理死者遺體認領手續文件。

攫奪匪造案時失手,居聲稱自己是軍人

一名攫奪匪造案時失手被檳島自願治安隊隊員逮捕,居然向警方聲稱自己是軍人,但嫌犯衣著骯髒且臭味難聞,令人難以信其所言。

後來,嫌犯眼見“軍人”身份無法起阻嚇作用,唯有乖乖坐在地上,等待警員將他押返警局調查。

據瞭解,這名三十餘歲的“軍人”嫌犯,是於週五傍晚7時許,在峇都蘭樟巴剎小販中心內攫奪一名正在用餐婦女的皮包後,準備逃往對面的住宅區藏匿。

剛巧在該中心用餐的檳島自願治安隊成員立刻展開圍捕行動,而嫌犯在逃跑的過程中失足絆倒,遭尾隨的治安隊隊員逮住。

嫌犯被捕後聲稱在逃跑時隨手將皮包丟在路旁,但治安隊隊員並未在事發地點附近尋著被攫走的皮包。 後來,婦女前往警局報案。

據知,警員到場接手調查時,匪徒向警員聲稱是軍人,但卻無法出示軍人證件,且身份證是複印本。警員較後把他載返警局查辦。

檳孤兒院性醜聞案‧警尋13歲少年助查

檳城一間百年教堂孤兒院驚傳性醜聞案件,早前落網的15歲印裔少年因證據不足,目前尚未被警方提控上庭。同時,警方正積極尋找另一名13歲華裔少年助查。檳州警方專案小組於本月15日凌晨1時,前往吉打雙溪大年逮捕一名曾在孤兒院住過一段日子的15歲印裔少年。少年在警方延扣期滿後獲得釋放。東北區警區主任顏康民助理總監週五在記者會上指出,警方共接獲兩宗關於孤兒院性醜聞的投報,這些案件是在2005至2009年間發生,檳警方專案小組已將初步調查報告呈交給副檢察司。料居住柔佛一帶“警方尚需時間收集更多證據,因此早前落網的15歲印裔少年尚未被警方提控上庭。與此同時,警方也在追查另一名13歲華裔少年,這名華裔少年曾是孤兒院的住戶之一。”他指出,華裔少年的最後住址是檳島市區,但警方上門調查時,得知少年已舉家搬遷。“警方掌握的資料顯示,華裔少年目前應該居住在柔佛一帶。”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354條文(強姦罪)及377C條文(違反自然性行為)展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