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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10月 11, 2013

華裔男子彭亞武失蹤。民眾盡請留意



失蹤者特徵:
姓名:彭亞武
身高:5尺4
身體特徵:左臉有塊小肉瘤
衣著:白色有領T恤
            黑色西裝褲

星期三, 10月 09, 2013

貌美印裔女子失蹤。家屬希望民眾協尋

印裔男子疑不堪女友雙親到婚姻註冊局反對的婚姻,與貌美女友離家出走,孰不知兩人的決定卻傷透了女友父親的心。如今,該名女子的父親僅希望女兒早日歸家,至於其他事件可以再做商量。

失蹤者父親帝汶說,他失蹤的女兒今年21歲,名達威娜阿羅佛蒂,她是在今年2月10日向家人交代,隨男友到北海探望親戚後,就與家人失去聯絡。

家人反對婚姻註冊

“其實在女兒失蹤的2天前,我們得悉她將與男友結婚,為此我的前妻到婚姻註冊局反對他們的註冊儀式,隨後女兒的男友更為此事大發雷霆,並要女兒向我取回她的報生紙。”

他指出,他不喜歡女兒的男友原因是他覺得,該名男子沒有交代其職業之外,每次談起他的職業時,他以不同的藉口來敷衍了事。

他直言,他曾要求該名男子不要逗留在其住家至凌晨時,該男子向他發狂及破壞其住家的玻璃及轎車的車鏡等並出言恐嚇他,他也為此事報警。

他披露,該名男子每次都限制其女兒的行動及不讓她與外界接觸,如今女兒隨該男子出走之後,他更加擔心女兒可能過著“禁錮”的生活,因此他希望工作若發現他女兒蹤影聯絡他或馬華公會。

週二下午2時許,檳州馬華公共投訴局副主任林敦良,陪同失蹤者父親帝汶召開記者會,並要求失蹤者達威娜阿羅佛蒂及其男友拉延,盡快回覆失蹤著父親的電話017-5903353或聯絡檳州馬華公共投訴局 04-2267827及04-2267830。

星期二, 1月 22, 2013

讓小振忠回家過年。檳社警隊發動尋人

 6歲男童饒振忠在布特拉皇冠路商業區失蹤至今已有4天,外間傳言他可能已遭有心人匿藏,因此檳州多個民間自願巡邏團體在週一起發起尋找小振忠運動,務必在農曆新年前尋回小孩,讓他能與雙親在新年時團圓。

各路人馬目前已準備就緒,除了各團員間互相通訊息,也會通過各管道尋找小振忠。

檳州志願警衛團總監藍利依不拉欣說,他們已接獲全國志願警衛團總監的口頭指示,以發動全國的志願警衛團成員來尋找失蹤的男童饒振忠。雖然只是屬於口頭指示,但各團員都做好準備,並且紛紛出動,希望能盡早找到小男童。

他坦言,現階段他們還沒有獲得小童的資料,所以暫時沒有印刷海報,但檳州個志願警衛團已通知所有成員,隨時候命展開尋找失蹤小童行動。

另外,檳州社警主席郭榮羅說,現階段他們已籌備著印刷小男童資料的傳單,希望能趕在週一下午前,通過會員們分發到檳州個角落給市民,然後再由市民傳到各處。

他坦言,他知道這做法猶如大海撈針,可能孩童也沒有在檳州,但他們絕對不能錯過任何一個機會與線索。

他說,他們希望這次可通過人民的力量,將尋找小振忠的傳單傳開去,而傳單能傳到越遠越好,這樣尋到小男童的機會也會提高。

 檳島一馬社警副主席王粮順說,他已經通知檳城一馬社警成員多加留意,一旦發現貌似失蹤小童的目標,盡快通知鄰近警局。

他指出,一般上兒童如果是被人拐帶,被帶上街時會掙扎,所以很較易被發現,但如果孩子被匿藏或被帶上街時沒有掙扎就很難被發現了,因為小孩的臉孔,一般不易被辯認。

新聞背景:

男童饒振忠在本月16日晚上8時半,隨父親饒國剛及母親吳瑩瑩(25歲)到布特拉高原一帶。當時,小童的雙親到電器店購買洗衣機,而將3名年幼孩子留在車內。

結果,6歲的次子饒振忠因1歲半的妹妹一直哭鬧吵著要找媽媽,而主動下車找媽媽,以安撫妹妹的情緒,但這名疼愛妹妹的男童卻就此下落不明。

在過去幾天,雙親都無法找到孩子,最後決定懸賞2萬令吉尋兒,希望公眾能夠發揮力量,讓他們一家可以團圓。

星期三, 12月 12, 2012

少女遭囚禁逼行乞

早前,為愛隨男網友出走的16歲馬來妹諾希達雅經被警方尋獲,原來她隨愛郎出走期間被禁錮在隆市敦拉薩路一間酒店內。

特別管道消息透露,案中16歲少女原來阿遭乞丐集團囚禁兼威逼她與另5名少年到街上行乞,令她過著非人生活。

少女的父親拉惹諾蘭(39歲)指出,女兒獲救後處於驚恐狀態,經家人陪伴和開導後,開口道出失蹤多天的慘痛經歷。

大馬皇家警察於週日(9日)下午6時許,成功在據悉,隨少女一同被救出的,還包括5名年齡介於15至19歲的男女,他們和少女一同被囚禁在酒店內,被乞丐集團威逼出外行乞。

星期六, 12月 08, 2012

未成年少女為愛情離家


16歲馬來妹不滿家人反對戀情,在上週六以到住家附近的購物為藉口出走,女方家屬在她離家至今仍無法聯絡上她,唯向警方求助。

案中馬來妹名諾希達雅,住在吉隆坡 旺沙瑪珠,半個月前她在面書上認識了一名19歲的男子,之後雙方時常以手機簡訊互吐心聲。

然而,女方家長探知,該名自稱為羅里跟車仔的男子,實際上是一名無業遊民,為此女方家長極力反對女兒與對方交往。

孰不知,案中馬來妹為了愛情,不惜出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