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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11月 09, 2012

性奴、禁錮、虐打。婦女控訴黑人丈夫惡行

30歲華裔婦女阿曼達控訴黑人丈夫婚後兩三月開始囚禁及虐打她,把她當佣人、奴隸、性伴侶、犯人或廚師,禁止她和外界聯繫,只有在他的陪伴下去教堂,甚至恐嚇要將她的屍體送回給她媽媽。

阿曼達說,她17歲就結婚,這段婚姻兩年後就告終,還生下一個小孩,而與尼日利亞裔丈夫是她的第二段婚姻。

她說,他們是於2年前在教堂認識,對方行為無異,兩人隨後相愛,還見過她的母親,豈知婚後兩三個月後,對方卻變了樣。

“他開始囚禁我在家,不讓我出去工作,用命令的口氣呼喝我,他不讓我吃我要的,叫我煮他喜歡的,一不高興就打我,掌摑我,他最後甚至不讓我和家人聯繫,新年或聖誕節,我都不能回家。”
處理離婚

阿曼達只有每週一兩天在對方的陪同下到教堂,她感覺要瘋了,去年,她逃過了一次,但之後因為心軟,想給對方一次機會,她再次回到對方身邊,但事情並沒有改善。
她說,有一次從新加坡來的牧師問他叫什麼名,他竟然說出另一個名字,讓她感到驚訝,她感覺受騙,她懷疑對方跟她結婚是為了居留權。

“他之前用學生證,婚後我註冊了一間服裝店給他打理,在我逃走後就沒開了。”

在阿曼達報警後,週三該名尼日利亞裔丈夫已被警方扣留,她將會盡快處理離婚事宜。

星期六, 7月 31, 2010

外籍“新娘”陪坐被捕,本地“丈夫”警局保釋

警方4天內連續2次取締檳島一間大型休閒場所,在週三(28日)晚上扣押25名懷疑從事陪座工作的外籍女子,詎料期間卻有人突然向在場警員投擲酒瓶,慶幸未傷及任何人。 相信現場人潮擁擠,警方當時捉不到惡作劇者。不過,警方初步懷疑是酒客所為,因不滿警方行動令酒客掃興,才會有人暗中向警員拋酒瓶泄憤。 這項取締“陪座女郎”行動於週三晚上11時許開始至凌晨1時許結束,由東北區警方反風化、肅賭及私會黨取締組警員,經過密切關注此休閒中心3天,並取得可靠情報後所部署的行動。 外籍“新娘”疑當陪座 消息透露,今年內檳州警方在這間休閒中心展開至少10次取締行動,也在行動中扣查不少於百名涉嫌“陪座”的外籍女子,並揭發她們濫用旅遊簽證而轉交移民局處理。 因此,檳警方已將此休閒中心列為密切關注的熱點之一。 雖然如此,檳州反風化組警方在上週日突擊檢查這間休閒中心時,還是發現很多外籍女子涉嫌陪座,而將她們帶返警局調查。 當時,這些外籍女子聲稱為外籍“新娘”,並要求警方讓她們通知丈夫前來保釋,殊不知剛被“老公”保釋出來的外籍“新娘”在相隔不到4天,再次於同地點被警方扣查。 東北區警區主任顏康民助理總監指出,25名落網外籍女子中,除了一人是越南籍女子之外,其餘的都是中國籍女郎。 “隨後雖然有很多男子聲稱是這些落網的女子的丈夫,拿著結婚證書前來警局要求擔保他們的外籍妻子,但基於無法確認結婚證書的真偽,警方暫時不讓這些女子被保釋。” 他說,警方援引1963年移民法令條令39(b)及53(b)扣查落網的外籍女子。 目前,25名外籍女子暫時被扣押在發林警局的拘留所,等待警方調查後再轉交移民局處理。










星期四, 7月 29, 2010

外籍“新娘”在休閒場所被捕向丈夫救助

檳州反風化組警方於週一(26日)凌晨突擊檢查市區某休閒中心,28名疑從事“陪坐”的外籍女子在行動中被警方扣查。

落網女子在上警車時紛紛撥電向本地“丈夫”求助。

據瞭解,部份被扣查的外籍女子向警方表示,她們是隨同本地丈夫到休閒中心消費的外籍新娘,因此希望警方不要將她們稱為“陪坐女郎”。   無法出示准證及結婚證書   警方要求外籍新娘出示合法入境准證及結婚准證時,她們都支吾以對,最後被帶回警局調查。   週一凌晨1時許,落網外籍女子的“丈夫”漏夜趕到東北區警局瞭解情況,並等待為“愛妻”辦理擔保手續。   隨後,警方證實落網的28名女子包括24名的中國籍女子及4名印尼籍女子,警方證實女子並非外籍新娘,而是持用旅遊證件入境在本地工作的外籍女子。   較後,年齡介於20至40歲的外籍女郎將被警方援引1963年移民局法令39(b)展開調查並交移民局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