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11月 15, 2009

“阿窿”受騙記

2名巫裔女老千施“金包銀”騙術將一條鍍金項鏈當金鏈,典當給“阿窿”(非法借貸者),並騙取該名“阿窿”2000令吉現款。

據了解,該名華裔青年“阿窿”差點被騙,不過在緊要時刻識破女老千的詭計,與公眾合力將2名女老千逮捕。

2名女老千年約20歲,她們在週五(11月13日)中午約12時50分,帶著這絛鍍金鏈,到市區頭條路一家“阿窿當鋪”典當。

當時,店內的“阿窿”見“金”起貪並沒仔細檢查該條金鏈,便將典當金鏈的現金,交給2名女老千。

金錢到手的女老千以為成功瞞天過海,惟作賊心虛的她們行動鬼祟,引起“阿窿”的懷疑。

“阿窿”再次檢查金鏈時,發現金光閃閃的金鏈其實只是一條鍍金項鏈,馬上追出店外并在公眾協助下,於附近逮住2人交警方查辦。

女老千落網後,許多好奇的公眾上前圍觀,駐足現場議論紛紛,導致車水馬龍的頭條路發生輕微交通阻塞。

星期六, 11月 14, 2009

特警殲滅Devi Gang黨魁

武吉阿曼警方接獲可靠情報,活躍吧生河流域的德威黨(Devi Gang)黨魁連同3名黨羽,即將在檳島策劃數宗重型罪案。

特警于週五(11月13日)火速北上檳島展開逮捕行動,並在檳島五條路一帶截停一輛黑色邁微車子。

車內的悍匪抗捕開槍,警匪雙方在繁忙的大道中央激烈駁火至少6槍,最后,匪徒頭部中槍警方被殲滅。

這起警匪駁火案,于週五下午近3點50分,在市區土橋尾一帶發生,警方初步調查顯示,死者為一名年齡介于37歲的印裔男子。

警方在死者的轎車內起獲一把9mm口徑的自動短槍、一頂印有警察徽章的球帽、一個相信是偽造的新加坡公民證及一個吸食冰毒的道具。

較後,檳州總警長拿督威拉副總監發布記者會,並確認死者是惡名昭彰的德威黨(Devi Gang)黨魁威德湯姆斯(Victor Thomas)。

同時,警方也查獲死者與另外3名黨羽北上檳島的目的,原為策劃一項綁架案及數宗大型持械打槍案。

警方在死者轎車內除了找到大量筆錄文件之外,還發現匪徒精心策劃的行動部署表及其他黨羽的聯絡方式及地點記錄。

據了解,警方懷疑隨死者前來檳島的3名黨羽,在死者于周五被警方殲滅後,他們已經逃離檳州。

但警方取得可靠情報顯示,3名在逃黨羽可能持有不少過3把火力強大的槍械,目前警方將德威黨的3名在逃黨羽列為危險人物,並全力追捕他們下落。

星期一, 11月 09, 2009

“光大總動員行動”。外勞鳥獸散

檳島市政局執法組人員針對光大3樓廣場攤格林立阻礙通道,發出傳票給檳州發展機構。

這起事件于周日下午2點,由光大區州議員黃偉益率大隊,到光大廣場展開“光大總動員行動”發生。

黃偉益對于該區攤格林立阻礙通道事件感到無奈,并表示如果檳島市政局覺的有必要進行取締阻礙通道的攤格,當局將全力配合。

“檳州發展機構在去年9月已經與承租該空間的一家公司對簿公堂,目前案件尚在審訊中。”

他指出,承租該空間的公司與前朝州政府立定合約,租借該空間期限由2007年6月開始直至2010年5月,另外據他了解承租該空間的公司是一名有政治背景的人所擁有。

他表示,從然前朝州政府與承租該空間的公司,立下了一份很不適當的合約,目前檳州發展機構能做的就是等待法庭的判決,仰或在租約期限滿後,才能從新接管該地區。

他說,經過這起事件後當局從新衡量光大廣場租借期限,並坦誠當局將不會讓歷史重演,就算當局租借光大廣場空間給私人界,也僅限于短期促銷活動而不容許對方簽署長期租約。

這次“光大總動員行動一”動員移民局、關稅局、檳島市政局、貿消局、警方、消拯局、衛生局及福利局的執法人員,管理光大的檳州發展機構也派員協助。

也是振興光大計劃委員會主席黃偉益說,執法人員在3小時的綜合性中行動,帶回6名印尼籍男女及9名流浪漢。

他指出,移民局扣留4名印尼籍女子及2名印尼籍男子,這些遭扣留的人士都在執法人員檢查時無法出示護照。

另外,檳州貿消局執法人員發現廣場內2間商店使用不合法的秤具,因此發出傳票給該商店業者。

“霹靂路消拯局局長斯金建議光大廣場管理層,提升該建筑物的基本防火設施,特別是公眾場所的防火門、逃生門及消防器具等。”

他表示,霹靂路消拯局會重返光大廣場4樓的娛樂場所進行突擊,以確保該區的防火設備的完善。

星期日, 11月 08, 2009

摩多失控翻覆死

一名身份不明華裔青年騎士駕駛途中,摩多失控翻覆撞上路中央分間界,死者右額頭撞擊大樹當場斃命。

這起死亡車禍于周五晚上7點15分,發生在檳島韓江中學前的阿依淡路段。

事發前,死者駕駛摩多朝市區方向行駛,并在經過事發地點時摩多失控翻覆。

據了解,公眾發現死者駕駛的摩多車籃上留有一包印度前煎餅,相信死者欲返回家中享用晚餐不幸遇禍。

較後,東北區交警也到現場進行調查,並暫時將案件列為摩多失控處理,同時也將死者遺體送往太平間解剖。

東北區交警組警長阿芬迪指出,警方除了在死者單帶吊包內發現針筒及一些物品之外,并沒有發現死者的身份證件及駕駛證件。

星期四, 11月 05, 2009

20萬押款車劫案

3名蒙面男子制伏一名佩槍保安員後,再用手銬將他鎖在保安公司底樓后門處,並取走該名保安員的左輪佩槍及保安公司押款車上的20萬令吉現款。

檳島東北區警方于周四早上接獲公眾投報,位于牛汝莪馬來西亞銀行旁的一間保安公司底樓,發生搶劫案。

警方抵達案發現場時,在該保安公司后巷底樓處,發現一名保安員雙手被手銬扣住。

較後,該名保安員向前來查案的警員聲稱,他在搬運一筆20萬令吉的現款上押款車時,遭3名蒙面的男子以類似槍械的武器將他制伏及扣上手銬。

該名保安員帶領警員到押款車檢查時,車內的款項確實已被取走,警方召來科學鑒證組在現場套取證據及指紋。

東北區警區主任阿占助理總監指出,目前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97條文(持械搶劫或企圖致死或重傷)進行調查。

同時,警方將在市區主要通道、碼頭及檳城大橋路段設立檢查站,以防匪徒離開檳島。

他指出,另外警方暫時扣留案中的44歲的保安員協助調查,原因在於該名保安員押送大筆現款時沒有依照正規手續,或其他同伴的支援和陪同,引起警方對該名保安員的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