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法院首席大法官敦阿末法魯斯較早前建議,修改1956年民事法令第三及第五條文,以廢除對英國習慣法(Common Law of England)的所有參照和由英國治理的平衡法。
馬來西亞獨立已經半個世紀,要知道今天我們享受的所有,都是先賢的犧牲而為我們爭取得來的,因此,我們應該珍惜它。
1957年的今天,我們的國父東姑阿都拉曼率領著馬來西亞三大民族,華、巫及印,在默迪卡體育館里高喊了7聲的“默迪卡”,讓我們擺脫了英國人的統治。
1957年8月31日馬來西亞正式宣佈獨立,馬來西亞在2007年得8月31日已經邁入獨立50周年。
回顧獨立至今的50多年里,我們的先賢由英國人的手里爭取獨立、爭取人民平等、到建設一個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先賢經歷無數考驗,更經歷過悲慘的513事件,才有今天的成就。
我 在歷史的回顧中發了一件事,那就是無論發生什麼事或經歷多麼大的風浪,只要我們華、巫及印三大民族團結一致,任何的難題都無法難倒馬來西亞人民。
希望馬來西亞在未來的日子里,還是稟承先賢當初爭取獨立時的政治理念,馬來西亞的人民能在平等、合諧及互相尊重的大環境中,共同創立更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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