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島市政局執法組人員針對光大3樓廣場攤格林立阻礙通道,發出傳票給檳州發展機構。
這起事件于周日下午2點,由光大區州議員黃偉益率大隊,到光大廣場展開“光大總動員行動”發生。
黃偉益對于該區攤格林立阻礙通道事件感到無奈,并表示如果檳島市政局覺的有必要進行取締阻礙通道的攤格,當局將全力配合。
“檳州發展機構在去年9月已經與承租該空間的一家公司對簿公堂,目前案件尚在審訊中。”
他指出,承租該空間的公司與前朝州政府立定合約,租借該空間期限由2007年6月開始直至2010年5月,另外據他了解承租該空間的公司是一名有政治背景的人所擁有。
他表示,從然前朝州政府與承租該空間的公司,立下了一份很不適當的合約,目前檳州發展機構能做的就是等待法庭的判決,仰或在租約期限滿後,才能從新接管該地區。
他說,經過這起事件後當局從新衡量光大廣場租借期限,並坦誠當局將不會讓歷史重演,就算當局租借光大廣場空間給私人界,也僅限于短期促銷活動而不容許對方簽署長期租約。
這次“光大總動員行動一”動員移民局、關稅局、檳島市政局、貿消局、警方、消拯局、衛生局及福利局的執法人員,管理光大的檳州發展機構也派員協助。
也是振興光大計劃委員會主席黃偉益說,執法人員在3小時的綜合性中行動,帶回6名印尼籍男女及9名流浪漢。
他指出,移民局扣留4名印尼籍女子及2名印尼籍男子,這些遭扣留的人士都在執法人員檢查時無法出示護照。
另外,檳州貿消局執法人員發現廣場內2間商店使用不合法的秤具,因此發出傳票給該商店業者。
“霹靂路消拯局局長斯金建議光大廣場管理層,提升該建筑物的基本防火設施,特別是公眾場所的防火門、逃生門及消防器具等。”
他表示,霹靂路消拯局會重返光大廣場4樓的娛樂場所進行突擊,以確保該區的防火設備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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