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12月 07, 2009

2500萬令吉維修古蹟撥款在哪里?

檳社青團秘書黃偉益的“騎劫”2500萬令吉維修古蹟撥款論,讓檳民青團團長胡棟強“滿身蟻”,胡氏因擔心自己有被綁架的困擾之下報警備案,要求警方保護人身安全。

他週六(12月5日)中午到百大年路警局報案,要求警方調查黃偉益針對他所發出的各項言論。較後,他召開新聞發佈會表示,如有需要,他會再次報警要求警方保護他。

他說,自從被黃偉益(光大區州議員兼檳首長政治秘書)指他“騎劫”巨款後,他的生活備受困擾。

他受詢時不明指黃偉益誹謗他,只表示目前保留法律追究黃偉益之言論的權利,會在研究後才決定下一步行動。

也是國陣檳丹絨區協調員的胡棟強說,黃偉益已不只一次通過報章指他“騎劫”了2500萬撥款,還要求他交出那筆錢。

“黃偉益的言論是一種抹黑和誤導,他發表那些言論後,開始有人打電話問我此事。我四處遇到朋友和民眾時,有人也說我‘這樣有錢’,還出來忙甚麼,有者則要我請客。”

他表示,目前外邊有人傳說,原來政府給他錢引起一些人的誤會,他現在拿著那筆錢所以有空整天發文告,他擔心這個誤會能造成他會被綁架的可能性。

“我哪裡有那筆公款?2500萬令吉喔,如果我有,我還站在這裡跟你們(指記者)講話?我已經跑路啦。”

胡棟強指出,政府的錢那麼容易拿咩?更何況是2500萬令吉!要申請甚麼都是要根據程序的,他譴責黃偉益不該胡亂指責他人。

“我聽說他現在還指責某報館亂寫,他是根據有關新聞發表言論的。可是,那新聞已寫得很清楚,我是說可以通過我們,或直接向國庫控股申請撥款。”

他說,國陣協調員是申請撥款的橋梁而已,連中間人也不是,因為中間人會被指為有抽取傭金的人。

“黃偉益說如果胡棟強想成為千萬富翁,可以去買彩票,而不是騎劫人民的錢,試問,這是州議員和首長政治秘書該說的話嗎?”

他盼從政者有口德勿誤民他說,他希望從政者應該留點口德,也不要誤導人民。

他表示,黃偉益除了指他“騎劫”撥款,也指他四處派發申請撥款的表格,包括派給未注冊的神廟。

“其實我連表格都沒有見過,更遑論四處去派發表格。黃偉益講話要有根有據,我要求他拿出證據來。”

他說,他曾給黃偉益24小時時間向他道歉,但黃偉益無動於衷,所以他決定報警。他希望警方儘快完成調查,別讓民眾和各界人士誤以為他手中真的有那筆巨款。

他也說,政府有好的建議與計劃,可以的話各方應該一起完成,而不是互相抹黑或搞破壞。

國陣3檳州青年團團長被警傳召

檳州國大黨青年團團長迪納戈仁指出,霹靂州行動黨舉行2009年常年代表大會上,黨員“踐踏”印有霹州3名脫離民聯成為親國陣的獨立議員的大海報後,如今他們嘗試到林冠英肖像被燒毀的因果報應。

他重申,燃燒他人肖像并非國陣青年團的文化,同時他們也不會做出這種不尊敬任何人士的事件。然而,行動黨要追究林冠英肖像被燒毀,那么該黨員必須理清在過去他們曾經以“踐踏”他人肖像的做法,如今是他們的報應。

他指出,其實國陣青年團于周一(30日)一起到州議會和平請願,主要目的是呈交一份備忘錄給本那牙區州議員拿督阿茲哈。

“當天的和平請愿有很多外來者也加入行列中,據了解焚燒檳州首長林冠英肖像的人士,可能來自威省麥曼珍青屋的居民。”

他表示,如果民聯針對林冠英肖像被燒毀一事要強逼警方采取行動,對付該名來自威省麥曼珍青屋的居民,那么檳州國大黨青年團將會就霹靂州行動黨在11月29日,黨員“踐踏”印有霹州3名親國陣的獨立議員的大海報事件報警。

迪納戈仁指出,他于昨日下午2點接到阿滋米警長的通知,要求他到東北區警局協助調查周一(30日),在檳州議會大廈前焚燒檳州首長林冠英肖像事件。

他也表示,警方除了傳召他及檳州人民進步黨青年團團長M瑪尼古瑪之外,還有一名被警方傳召的政治人物就是檳州巫青團團長諾曼,但是諾曼必須出席一項會議,因此他將會于周一(7日)才到警局協助調查。

據了解,自從檳州民青團團長胡棟強于週五(4日)被警方傳召到東北區警局協助調查後,迪納戈仁和M瑪尼古瑪兩人是第二個被警方傳召的政治人物。

星期六, 12月 05, 2009

警方大掃黃。州際“肉”彈傾巢而出!

17名涉嫌在娛樂場所賣淫被捕的外籍女郎,被警員押上大型羅里時頻頻走光。

這項行動由檳州檳州總警長拿督威拉阿育耶谷副總監親自帶隊,在近2小時的行動中警方共逮捕16名中國女郎及一名越南女郎,落網者年齡介於20至30歲左右。

據了解,檳州警方反風化組首席警長希娃拉帝與警員在店內進行突擊檢查時,在店內的多名外籍女子企圖使用秘密通道“安全逃生”避警方取締。

惟這群女郎在逃跑至秘密逃生通道的出口處時,被鵠候在出口處的警員帶回調查。

阿育耶谷指出,檳州警方于周五晚上11點左右,在市區一間KTV娛樂中心展開取締外籍女郎涉嫌賣淫行動,行動中警方發現落網的外籍女郎大部分是中國籍女子。

他表示,這些外籍女子雖然持著旅游簽證合法入境,但她們進入我國後在娛樂場所內涉及不正當活動,因此警方將援引移民廳條例扣留她們,另外警方也向在店內的20名顧客和10名員工進行調查。

“落網的17名女子在警方的檢查時,僅能出示護照及旅游簽證而無法出示合法的工作準證,警方將她們帶回警局錄取口供後,將通知移民局官員準備將她們遣送出境。”

他指出,但是警方突擊檢查上述夜店時,除了逮捕17名錯誤使用旅游簽證的外籍女子之外,警方并沒有在店內發現任何軟性毒品或觸犯刑事條例的物品等。

阿育耶谷說,他是第二次親自到這間KTV娛樂中心展開取締行動,但是根據警方資料顯示,這間夜店在去年及今年已多次被警方取締。

他表示,根據他所了解今年初檳島有8間娛樂中心由于觸犯營業條例,而不獲得更新營業執照。

他指出,警方與檳島市政局于今年初曾經商討設立抵押金條例,規定檳島內所有娛樂中心在申請營業執照時,必須繳付10萬令吉作為抵押金,惟最后這項商討不疾而終。

“如果上述條例被市政局認同,那么檳島內的所有娛樂中心經營者,一旦被發現旗下的夜店觸犯營業條例或法令,這筆10萬令吉的抵押金將被扣除或直接沒收。”

他表示,希望未來的日子檳島市政局能再次與警方共同商討對策,以杜絕州內的娛樂場所出現的不良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