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12月 07, 2009

國陣3檳州青年團團長被警傳召

檳州國大黨青年團團長迪納戈仁指出,霹靂州行動黨舉行2009年常年代表大會上,黨員“踐踏”印有霹州3名脫離民聯成為親國陣的獨立議員的大海報後,如今他們嘗試到林冠英肖像被燒毀的因果報應。

他重申,燃燒他人肖像并非國陣青年團的文化,同時他們也不會做出這種不尊敬任何人士的事件。然而,行動黨要追究林冠英肖像被燒毀,那么該黨員必須理清在過去他們曾經以“踐踏”他人肖像的做法,如今是他們的報應。

他指出,其實國陣青年團于周一(30日)一起到州議會和平請願,主要目的是呈交一份備忘錄給本那牙區州議員拿督阿茲哈。

“當天的和平請愿有很多外來者也加入行列中,據了解焚燒檳州首長林冠英肖像的人士,可能來自威省麥曼珍青屋的居民。”

他表示,如果民聯針對林冠英肖像被燒毀一事要強逼警方采取行動,對付該名來自威省麥曼珍青屋的居民,那么檳州國大黨青年團將會就霹靂州行動黨在11月29日,黨員“踐踏”印有霹州3名親國陣的獨立議員的大海報事件報警。

迪納戈仁指出,他于昨日下午2點接到阿滋米警長的通知,要求他到東北區警局協助調查周一(30日),在檳州議會大廈前焚燒檳州首長林冠英肖像事件。

他也表示,警方除了傳召他及檳州人民進步黨青年團團長M瑪尼古瑪之外,還有一名被警方傳召的政治人物就是檳州巫青團團長諾曼,但是諾曼必須出席一項會議,因此他將會于周一(7日)才到警局協助調查。

據了解,自從檳州民青團團長胡棟強于週五(4日)被警方傳召到東北區警局協助調查後,迪納戈仁和M瑪尼古瑪兩人是第二個被警方傳召的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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