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1月 09, 2010

檳7個月3宗手榴彈恐嚇

威省3區在7個月內分別在各區內發生一宗手榴彈恐嚇案。3宗案件的造案手法相同,即涉及恐嚇的一方都是以手榴彈進行勒索,受害事主都為當地聞名的商人。

首宗案件發生於去年7月22日,來自威南華都村一商家住家被人拋入一個內置有一枚活性手榴彈的手提袋,所幸此手榴彈仍扣上安全掣而未爆炸。較後,警方在手提袋內發現一張注明求財的字條。

隨之在去年10月,威中栳葉園也發生類似恐嚇案。事主是一名掛牌公司大股東,他在住家豪宅門前發現一個裝有一活性手榴彈的黑色腰包,對方恐嚇目的相信是求財。

踏入2010年的1月初,威北一名鐵廠老闆也中招。兇徒在其屋前引爆手榴彈,震破轎車及窗口玻璃,留下碎片。所幸上述3宗事件都無人受傷。

炸彈驚魂

週三(1月6日)北海一名鐵廠老闆自去年12月接不法之徒的勒索電話後,其住家在今年1月遭人拋手榴彈。慶幸,炸彈僅炸損一輛Myvi轎車及牆壁門窗輕微震裂,事主一家八口相安無事。

案件於凌晨3時10分,發生在峇東丁雅羅弄柏卡沙第3條路的角間雙層排屋。

案發時,姓蘇事主和家人正在熟睡,相信兇徒從籬笆外拋進一顆手榴彈,並滾向Myvi轎車底下,之後在6秒內就引爆。結果,這輛轎車後鏡和旁鏡被炸破,而且住宅樓上的2個窗戶玻璃也被輕微震裂。

雖豪宅裝置的8台閉路電視有拍攝到兇徒拋彈的過程,但其中2台閉路電視被及冒出的煙霾罩蓋著,無法顯示兇徒的樣貌。

事主是於早上8時前往北海警局報案。警方事後派出20餘名人員,拆彈專組及鑑證小組前來調查這起案件。

檳州第一副刑事調查主任納斯爾助理總監指出,警方不排除北海一間雙層排屋於週三被丟炸彈一案,與威省之前曾發生的多宗炸彈恐嚇案件有關連,但一切詳情還在調查中。

他說,警方已將炸彈的碎片送往科學化驗組,以鑑定炸彈的款式及型號。

“警方初步調查顯示,兇徒將一枚手榴彈拋進事主的住宅,隨後炸彈在屋子範圍爆炸。”

納斯爾表示,警方非常關注州內近月來發生數宗炸彈恐嚇案件。因此警方希望公眾或商家,一旦接獲類似恐嚇電話,必即時聯絡警方。

他指出,據警方資料顯示,事主在去年12月曾接到一通電話勒索,當時對方指事主是大老闆,因此他“討錢”過年。

他說,經過調查後,警方發現涉案者撥打的那通電話,相信是以虛報資料方式注冊為手機預付用戶,所以警方當時無法掌握涉案者的身份。

華青慘遭槍殺

12月31日(週四)一名左手臂有紋身的25歲阿窿跑腿,半年前被仇家縱火燒毀汽車與摩多後便不曾回家,直至近日返家過節,他於凌晨駕駛新車返回公寓途中,遭一名鎗手騎摩多追殺,結果頭部中一鎗,在醫院搶救8小時後不治。

據悉,死者張志傑(譯音)凌晨6時駕著一輛新車Suzuki Swift返回埃奇庫姆路(Edgecumbe Road)某公寓後,汽車不知何故失控撞及公寓的電動鐵門,以致前方的防撞杆凹陷。

後來,公寓保安員聽到鎗聲,並目睹一名手持短鎗的摩多騎士慌張地騎摩多逃離,他因受到驚嚇,躲在一旁不敢出來。

不久,一名派報員抵達現場派報,驚見車上有一名男子受傷,於是立刻通知隔壁公寓的保安員報警,並召來救護車把死者送往檳城醫院搶救,但死者最終於週四下午1時30分不治。

浮羅池滑警方在凌晨6時45分接獲投報,即派人趕往現場調查。

檳州警方第一副刑事調查主任納斯爾助理總監指出,死者是一名阿窿跑腿,他是在駕車返回公寓時遭一名摩多騎士上前近距離開鎗射斃。

他說,罪案現場調查組人員,已經在死者座駕裡尋獲一枚彈頭,但尚未確認鎗械款式和子彈口徑。

“初步資料,25歲的死者是當地居民,和家人一起居住,目前待業。”

納斯爾指出,警方仍未掌握案發動機,將援引刑事法典302謀殺條文,展開調查。

消息說,死者曾在半年前被仇家惡意燒毀汽車和摩多後,近幾個月來都沒有回家,相信他近日返家是為了與家人度過元旦,未料再度遭仇家盯上。

檳城醫院病理學科主任拿督布賓達星也受召抵達現場協助警方查案。

星期一, 12月 07, 2009

2500萬令吉維修古蹟撥款在哪里?

檳社青團秘書黃偉益的“騎劫”2500萬令吉維修古蹟撥款論,讓檳民青團團長胡棟強“滿身蟻”,胡氏因擔心自己有被綁架的困擾之下報警備案,要求警方保護人身安全。

他週六(12月5日)中午到百大年路警局報案,要求警方調查黃偉益針對他所發出的各項言論。較後,他召開新聞發佈會表示,如有需要,他會再次報警要求警方保護他。

他說,自從被黃偉益(光大區州議員兼檳首長政治秘書)指他“騎劫”巨款後,他的生活備受困擾。

他受詢時不明指黃偉益誹謗他,只表示目前保留法律追究黃偉益之言論的權利,會在研究後才決定下一步行動。

也是國陣檳丹絨區協調員的胡棟強說,黃偉益已不只一次通過報章指他“騎劫”了2500萬撥款,還要求他交出那筆錢。

“黃偉益的言論是一種抹黑和誤導,他發表那些言論後,開始有人打電話問我此事。我四處遇到朋友和民眾時,有人也說我‘這樣有錢’,還出來忙甚麼,有者則要我請客。”

他表示,目前外邊有人傳說,原來政府給他錢引起一些人的誤會,他現在拿著那筆錢所以有空整天發文告,他擔心這個誤會能造成他會被綁架的可能性。

“我哪裡有那筆公款?2500萬令吉喔,如果我有,我還站在這裡跟你們(指記者)講話?我已經跑路啦。”

胡棟強指出,政府的錢那麼容易拿咩?更何況是2500萬令吉!要申請甚麼都是要根據程序的,他譴責黃偉益不該胡亂指責他人。

“我聽說他現在還指責某報館亂寫,他是根據有關新聞發表言論的。可是,那新聞已寫得很清楚,我是說可以通過我們,或直接向國庫控股申請撥款。”

他說,國陣協調員是申請撥款的橋梁而已,連中間人也不是,因為中間人會被指為有抽取傭金的人。

“黃偉益說如果胡棟強想成為千萬富翁,可以去買彩票,而不是騎劫人民的錢,試問,這是州議員和首長政治秘書該說的話嗎?”

他盼從政者有口德勿誤民他說,他希望從政者應該留點口德,也不要誤導人民。

他表示,黃偉益除了指他“騎劫”撥款,也指他四處派發申請撥款的表格,包括派給未注冊的神廟。

“其實我連表格都沒有見過,更遑論四處去派發表格。黃偉益講話要有根有據,我要求他拿出證據來。”

他說,他曾給黃偉益24小時時間向他道歉,但黃偉益無動於衷,所以他決定報警。他希望警方儘快完成調查,別讓民眾和各界人士誤以為他手中真的有那筆巨款。

他也說,政府有好的建議與計劃,可以的話各方應該一起完成,而不是互相抹黑或搞破壞。

國陣3檳州青年團團長被警傳召

檳州國大黨青年團團長迪納戈仁指出,霹靂州行動黨舉行2009年常年代表大會上,黨員“踐踏”印有霹州3名脫離民聯成為親國陣的獨立議員的大海報後,如今他們嘗試到林冠英肖像被燒毀的因果報應。

他重申,燃燒他人肖像并非國陣青年團的文化,同時他們也不會做出這種不尊敬任何人士的事件。然而,行動黨要追究林冠英肖像被燒毀,那么該黨員必須理清在過去他們曾經以“踐踏”他人肖像的做法,如今是他們的報應。

他指出,其實國陣青年團于周一(30日)一起到州議會和平請願,主要目的是呈交一份備忘錄給本那牙區州議員拿督阿茲哈。

“當天的和平請愿有很多外來者也加入行列中,據了解焚燒檳州首長林冠英肖像的人士,可能來自威省麥曼珍青屋的居民。”

他表示,如果民聯針對林冠英肖像被燒毀一事要強逼警方采取行動,對付該名來自威省麥曼珍青屋的居民,那么檳州國大黨青年團將會就霹靂州行動黨在11月29日,黨員“踐踏”印有霹州3名親國陣的獨立議員的大海報事件報警。

迪納戈仁指出,他于昨日下午2點接到阿滋米警長的通知,要求他到東北區警局協助調查周一(30日),在檳州議會大廈前焚燒檳州首長林冠英肖像事件。

他也表示,警方除了傳召他及檳州人民進步黨青年團團長M瑪尼古瑪之外,還有一名被警方傳召的政治人物就是檳州巫青團團長諾曼,但是諾曼必須出席一項會議,因此他將會于周一(7日)才到警局協助調查。

據了解,自從檳州民青團團長胡棟強于週五(4日)被警方傳召到東北區警局協助調查後,迪納戈仁和M瑪尼古瑪兩人是第二個被警方傳召的政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