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6月 10, 2008

警方急晤一名華裔男證人

警方急晤一名華裔男證人,以替一名26歲少女,於1999年9月在煤炭山遭強姦的案件上庭供證。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376條文調查此案。

被警方急晤的男子是28歲的陳寶勝(Tan Poh Seng),身份證號碼是801007-10-5121。警方希望他能在6月19日早上8點半,前往沙亞南高庭的5或6庭,為這宗強姦案作證。

在這之前,警方籲請這名證人主動聯絡此案查案官,電話號碼03-61262222,分線2335。

2 則留言:

荣希™ 提到...

1999年。。的案件
2008年。。才找证人
我个人觉得很我国的警察真的很搞笑。。。。

楚留香 提到...

一宗案件的聆审也未免太久了吧!这就是为什么现在才找人。有一句话“十年生死两茫茫”,如果这人不在了...,那可能的强奸犯就要无罪释放了。你说冤枉不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