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6日提名后,国阵被指向峇东埔选民索取身份证副本,并给他们马币一百元。
国阵的候选人拿督阿力夏(Arif Shah)也承认收取一些人的身份证副本及派发马币五十元至五百元不等的现款,但他说这是派给助选人员的工作津贴,并促人民公正党候选人安华依布拉欣“别乱想”。
阿力夏在週四承认国阵竞选机制在选区內派钱,不过那只是“情报费”,绝对不是用来收买选票。阿力夏说,国阵给钱当地人,要他们充当助选人及国阵的“暗中情报人员”。
但是,选举专家黄进发聲稱,阿力夏称的“情报费”,其实触犯了《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第21(1)条款,该条款阐明,候选人只能请选举代理人(election agent)、监票员(polling agent)及适当数量的秘书和传讯人员否则属违法。
另外,公选盟北马区主任黄文强於週五,在槟州Arowana公选盟行动室召开记者会时表示,他们曾在第12届全国大选接获投诉,只要获得投票站站长批准,选民便可以用身份证副本投票,而且他人是無權力挑战站长的决定。
公选盟将向选举官传达此事及吁请他们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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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光明正大還承認給錢,反貪局還撓人一馬,反之另兩個行政議員明天就得面對被控;明顯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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