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月 16, 2009

不管你是誰。沒有准證辦座談會。捉

檳州總警長拿督阿育耶谷副總監說,任何座談會或社團集會只要對方觸及或是發表敏感課題,挑起種族歧視等事件,不管對方是任何政黨還是人物,警方一定秉公處理絕不偏袒。

他指出,不要以為室內就可以舉行座談會,不要認為沒有使用擴音器就不違法,只要主辦單位還是演講者的課題涉及敏感及煽動,警方照樣會採取行動。

“警方已經引用警察法令第27條文及煽動法令第4(1C)進行調查 檳回教黨于週日晚上在雙溪里蒙的座談會,警方不排除傳召會上的2名主講人也就是,回教黨全國副主席拿督胡桑慕沙、檳州主席沙列曼,以及該活動主辦單位負責錄取口供。”

阿育耶谷出席週一早上在檳州總警局舉行的警官職權移交會上,向記者證實有關事件。他也指出,警方沒有發出准證給主辦單位,因此峇央峇汝回教黨區部舉辦的座談會是屬於非法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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