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8月 27, 2010

穆斯林祭司為檳州首長祈福風波

檳州總警長拿督威拉阿育耶谷副總監指出,警方已接獲2宗關於回教堂祭司在祈禱說道時,引用檳首長林冠英的名字取代國家元首一事的投報。

他說,現階段警方援引1948年煽動法令(第15條文)4(1)a調查,並向14名目擊者錄取口供,同時警方也不排除在近日內,會傳召當事人到警局協助調查的可能性。

“目前警方不排除還有其他宗教場所的儀式上,也出現類似問題的可能性,因此警方已成立特別小組展開調查,同時也派遣警員到其他宗教場所觀察。”

未免事件廣大。一周內完成報告

阿育耶谷是針對日前日落洞、峇東埔與打昔汝咯一帶,回教堂祭司在祈禱說道事件,做出如是回應。

他表示,目前處於穆斯林齋戒月,為了避免事件廣大影響,當局希望能在一周內完成調查工作。

他說,警方不是要限制宗教言論自由,但宗教師說道時應以各族之間和諧,為大前提。

公眾的言論應顧及司法制度

“公眾人士在言論平台上給予發表,也要顧及我國的司法制度,就好比一名公眾要在道路上駕車,他本身必須要有駕駛執照才行。”

他指出,目前案件尚在調查過程因此他不便做出其他發表,惟令他感到不解的是為何這件事件會在穆斯林齋戒月期間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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