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8月 30, 2013

檳水供機構於9月1日。調整水源保護附加費

檳州水供機構即將於9月1日調整水源保護附加費,從原本的1000公升24仙至48仙,屆時州內將有28%用水量超過3萬5000公升的民眾直接受水費調高的“衝擊”。同時,當局也宣布州內浪費水源的情況若沒改善,不排除全面調高州內的水費的可能性。

隨著消息的公佈後,民眾表態對於這次水費調高的不認同,有者甚至認為因當中28%民眾用水量過多,而計劃全面調高州內水費,無疑對於大多數的節源者不公平。

他們要求州政府及檳州水供機構重新檢討相關事項,同時採取對症下藥的方式來解決28%用戶的水量超標問題,而不是一味的調高水費或水源保護附加費。

林克寧:水源純屬天然資源

退休人士林克寧說,浪費水源屬於非常個人的問題,州政府或檳州水供機構,不應該為了小部分人浪費水源而全面調整水費。

“其實調整水費或水源保護附加費,真的能克制民眾浪費水嗎?經濟狀況富裕的人,調高水費對於他們根本沒有任何效果。”

他指出,其家的水費大慨介於30令吉,現在檳州除了屋價貴之外,其他的物價也相應的調高,如果水費也調整,無疑對州內大眾是一項負擔。

“話說回來,其實水源純屬天然資源,也不是檳州水供機構製造,為何當局卻要人民付出更加昂貴的費用來換取天然資源。”

黃國賢:浪費水與用水超標,兩碼事

黃國賢說,用水量超過3萬5000公升與浪費水源是兩回事,兩者此能混為一談,一般上家庭成員超過5人以上,用水量就可能超過3萬5000公升,但這不等於浪費。

“當然也有家庭成員逾10人而用水量少過3萬5000公升,這種情況一般都是在舊城鄉或甘榜,因為他們仍保留著使用井水進行洗衣、洗碗及沖涼等習慣。”他坦言,浪費水源的人更本不會因調整附加水源費,而撙節用水。

“所以當局應該著重以住家人數及用水量的比例,來統計及區分浪費水源用戶,這樣子對節省用水的民眾才公平。”

陳柄佛:不應該大家一起受罰

小販陳柄佛說,檳州政府或水供機構計算出,州內共有12萬8863個家庭單位的用水量超標,然而他們是如何確定那些單位是屬於浪費水源。

他指出,毫無撙節的用“大水喉”澆花、洗車及沖洗庭院,確實是浪費水源,政府應該教育他們,而不是因他們的錯誤而要大眾一起受罰。

“州政府及水供當局應擬定準則區分浪費水源,並為此設下條規,而不是以用水量的多寡為標準。”他指出,其家庭共有4名成員而水費大慨是20令吉,希望州政府以人民的福利及生活負擔為考量。

鄺嘉玲:調高水費100%可能引起反效果

小販鄺嘉玲說,州內仍有很多人都響應州政府的撙節用水號召,如果州政府因小部分的人浪費水源而全面性調高水費,這樣子可能會引起反效果。

“一般上,我們會保留洗衣、洗碗碟及洗車的水用來沖洗廁所,而洗米及食物的水源,我們則用來澆花。”

她指出,本身的家庭用水量不超過6令吉80仙,主要是他們一家人都是以水源再循環方式來撙節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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