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5月 11, 2010

毒販網上獲製毒技術

隨著互聯網資訊發達,許多毒販都能夠輕易在網上獲取製造毒品的方程式及器具,並且低調地完成毒品的製造工作。

檳州總警長拿督威拉阿育雅谷副總監,在週一早上的警方例常匯報會上指出,從州內肅毒組警方近來的行動中發現,很多毒販都改為個體或小型制度,以最低調的方式製造毒品及販毒。


公寓或組屋內煉毒

“這些毒犯通常都會在公寓或組屋單位內進行煉毒工作,與以前很多人集在一起練毒的情況有所不同,這種低調的毒犯,要偵破就更考功夫了。”

他指出,就以上週五(7日)當局逮捕的一名印裔販毒者為例子,這名落網嫌犯也是被警方在其公寓內逮捕,而且也在現場起獲價值10萬令吉的海洛英。

他表示,檳州肅毒組警員在當天下午3時15分,在青草巷一間公寓內逮捕一名30歲左右的印裔男子,並在其家中起獲1921克海洛英。

他指出,警方在行動中起獲嫌犯駕駛的豐田威馳(Vios)轎車及大約3000令吉的金飾品。

“目前警方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39B(2)調查,這名嫌犯將被延扣至週六(15日)。另外,警方也在調查落網嫌犯是否有其餘的聯繫者。”

他表示,同時警方也會針對毒販將把檳州作為海洛英包裝站或轉銷站一事,進行深入調查。

檳總警長促警員‧複習鎗械使用條令

檳州總警長拿督威拉阿育雅谷副總監,鼓勵警員多複習警察條令。

他說,特別是鎗械使用條令,以免警員執行任務時面對法令混淆的狀況,進而引起不愉快事件。

他指出,警方在使用鎗械程序上,完全依照總警長標準作業程序,即(IGP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D2222條例及第15(2)刑事訴訟法(Criminal Procedure Code)。

他說,森州芙蓉區警員鎗傷巫裔青年事件是一個例子,警員在行使職權時,應該先探討現場的狀況。

“身為大馬皇家警察執法者的我們,沒有借口說不清楚國家法令,反之我們更應該時常複習法律條文。”

可採一切手段捉拒捕者

他透露,根據第15(2)刑事訴訟法,如果警方面對有人抗拒逮捕或企圖逃避逮捕,警方是允許採取一切手段來強行逮捕。

“大馬皇家警察部隊的責任是保護人民的安全,並非尋找人民的錯誤,所以市民不要對警察部隊存有誤會。”

阿育今日(週一,5月10日)早在警方例常匯報會上,頒發褒揚獎狀給4名建功的警員,當中包括一名駐守峇六拜國際機場的女警。

星期日, 5月 09, 2010

印尼亞齊發生7.2地震。槟州及吉打州受餘震影响

周日(9日)下午1時許,槟州及吉打州沿海一带受印尼亞齊強烈地震的影响,导致高楼出現輕微搖晃,部分市民感受到長達一兩分鐘的餘震,嚇得紛紛往外逃難。

然而,大马气象局并没有针对餘震事件发出红色海啸警报,仅是槟州民防部队乔治市分队在事件后,派员组成海滩拯救巡逻队(Baywatch)前往峇都丁宜沿海驻守及观察该区海域情况。

星期六, 5月 08, 2010

檳州政府推展“演講廣場”.人民自由演講

檳州政府打造言論自由空間,奠定全國首個“演講廣場”讓人民自由發表演講。

惟美中不住的是州政府此前指人民可自備擴音器發表演講,不過在推展禮上臨時改變決定,聲稱“為避免遭警方干擾”,因此將禁止演講者使用擴音器或音響設備。

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在週二(4日)為此廣場主持推展禮,出席者包括多名州行政議員、州議員、市議員以及非政府組織代表。

人民须对本身言論和行動負責

他解釋,此作法是為了減低被警方對付的風險,以及允許多人同步發表演講,也能避免演講的聲量太大進而影響到附近的居民。

他說,當局將在近期內在廣場旁設立禁止使用擴音器的指示牌。若有人違反此禁止,地方政府官員將馬上阻止他們繼續發言。

對於人民是否能夠在演講廣場舉行燭光會或示威活動,他說,雖然他尊重人民此項權力,但是警方可能持有不同的看法。

他說,人民若要在這裡演講或舉辦活動,他們必須對自己的言論和行動負責。

檳島再添车下亡魂

週四(6日)晚檳島另一個車禍黑區天德大道,發生涉及4輛汽車和一輛摩多的致命車禍,一名与同乡原本欲宵夜的缅甸籍男外劳在意外中丧生。

這宗死亡車禍是於週四晚上11時30分左右發生,死者為住在日落洞的38歲已婚緬甸籍男子K.Wu,傷者則是他的同鄉屋友。

案發當時,從事防火系統建築工作的死者K.Wu,和同鄉屋友共乘一輛本田摩多,從日落洞住家前往壟尾一帶享用宵夜,未料在採用天德大道返家時,在BL Avenue公寓前方的斜坡處,相信在越車時不幸與迎面而來的汽車發生碰撞。

據知,車禍發生時,該大道上仍有許多車輛在行駛,因此在死者摩多撞上汽車後,另3輛車因閃避不及也捲入車禍中,釀成4車一摩多車禍。涉及的汽車包括一輛豐田Avanza、一輛豐田Wish、一輛第二國產車MyVi、一輛韓國起亞汽車和一輛本田摩多。

死者左眼爆裂

在連環車禍連禍發生後,現場交通一片混亂,涉禍司機也不懂車禍起因而出現議論紛紛局面。

檳州交警執法組主任華里警監週五(7日)指出,初步調查,肇禍摩多騎士是在越過一輛汽車時與一輛迎面而來的汽車碰撞,而摩多又被尾隨的一輛汽車撞及,加上迎面而來的3輛汽車來不及煞車,結果肇成連環撞。

星期五, 5月 07, 2010

檳移民局官員突擊卡拉OK中心 25名中國籍女子被押返調查

檳移民局執法組突擊檳島安順路一間卡拉OK中心,逮捕25名疑進行不道德交易的中國籍女子,同時執法人員也在現場發現數小包疑是粉狀毒品及丸類。

檳州執法組副主任羅斯蘭於週四(5月6日)凌晨1時30分,召開記者時,如是指出。

我們於週三(5日)晚上10時開始,派出29名執法員展開突擊行動,當執法官員抵步時,中國女子疑已收到風聲,赶忙四處躲藏。

他表示,執法官員分別在第一樓及第二樓逮捕9名及7名中國女子。另外有9名中國女子在卡拉OK中心的屋頂被捕。隨後,這25名中國女子及一名年齡介於50餘歲華裔男子,被帶返移民廳調查。

多來自中國福建省

他說,這些中國女子皆持旅遊准證入境,年齡介於20至30歲,多數來自中國福建省。

羅斯蘭說,上述中國女子觸犯1963年移民廳法令39(b)條文,即濫用入境文件。同時,移民廳援引1963年移民廳法令55(b)條文調查這名華裔男子。

日落洞大道五月4宗車禍5條人命

周二(4日)晚8時許,被譽為“死亡大道”的日落洞大道再添一冤魂,一名華裔老者在越過馬路時,遭一輛國產普騰轎車撞斃。

星期四, 5月 06, 2010

死亡大道添冤魂

日落洞大道在3天前的勞動節,才發生車禍釀2屍3命慘案,未料在周一(5月3日)3名死者出殯前的清晨6時許,距離3日前死亡車禍地點20公尺再發生另一宗致命車禍。

死者為馬華巴里文打區會副主席鄭一鳴的女婿陳祟漢,这宗涉及2輛摩多相撞的車禍,3名骑士当中除了陳祟漢毙命车祸现场之外,另2人侥幸生还。

來自砂拉越的死者陳祟漢(31歲)和來自霹靂巴里文打的妻子鄭慧麗(30歲),是在檳城理科大學讀書時,相識及相愛,两人於2002年結為夫妻,定居在檳城雙溪檳榔斯麗納海灣組屋。

死者為馬華黨要女婿

死者岳父鄭一鳴週一在檳城醫院太平間指出,他的女婿陳祟漢是本地一家公司估價師,原訂搭乘週一早上7時班機前往吉隆坡總公司簽署新合約,以轉換新的工作。

也是馬華巴里文打區會副主席的他說,他的女婿陳祟漢在出門後,曾告訴同事其手機遺留在家中,他不排除祟漢可能途中調頭才發生意外,並認為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週日(5月2日)晚上我們才告訴他,為自己安全著想不要騎摩多出門,但他這個孩子就是很愛節省,汽車買了兩年都很少駕出工作。”

他說,祟漢原本是打算搭乘火車到吉隆坡,但後來改搭飛機。起初,家人也基於安全,曾建議祟漢駕車到機場。

疑反方向違規駕駛肇禍

另外,檳州交警執法組主任華里警監指出,初步調查涉禍2輛摩多其中一輛前頭毀壞,另一輛左邊損壞。初步判斷是死者的摩多可能反方向違規行駛引起車禍。目前,涉禍2輛摩多已拖回警局,以作進一步調查。

他說,這場車禍是於6時30分發生,但警方於清晨7時15分才接獲投報。不過,據知民防拯救部隊是於凌晨6時10分即接獲公眾第一個投報。

目前,警方以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41(1)條文,魯莽及危險駕駛引起他人死亡,調查此案。

星期二, 5月 04, 2010

轎車失控越堤撞。釀成2屍3命7傷慘劇

檳島日落洞大道於五一勞動節,驚傳駭人致命車禍。

首次懷胎、分娩在即的印裔少婦與丈夫,及友人共乘轎車回家途中飛來橫禍。

一輛失控飛撞過份界堤的金絲雀轎車與印裔少婦乘坐的轎車相撞,她整個人被拋出車外斃命,釀成2屍3命7傷的慘劇。

肇禍的金絲雀司機是布條王的19歲職員,他當場被夾斃在車內。

這宗死亡車禍是於凌晨12時45分,在日落洞大道靠近特易購霸級市場附近的路段發生。死者分別是金絲雀轎車的司機白昭倫,以及剛於4月1日慶生的孕婦麗達卡雅汀莉(29歲)。

印裔孕婦當場慘死,胎中女嬰不保

警方相信,這宗車禍的起因,是一輛乘有5人的金絲雀,從特易購霸級市場駛往日落洞大道方向時,疑雨天路滑導致轎車失控撞過分界堤,猛撞對面路的一輛靈鹿,造成坐在丈夫旁的女死者被拋出車外喪命,就連她的腹中女嬰也保不住性命。

初步調查顯示,車禍發生前,懷孕已9個月的女死者麗達卡雅汀莉,與30歲從事商業生意的尼日利亞籍丈夫王子艾瑪魯爾(Prince Emmannuel),以及兩名尼日利亞籍同鄉,在市區吃宵夜。

女死者及丈夫上個月曾發生車禍

過後,女死者的丈夫因他的車在4月撞毀,正在維修中,因而駕駛一輛由修車廠提供的靈鹿載送妻子及兩名友人,經由日落洞大道返回武吉占姆的住家,不料駛至上述路段時發生車禍。

此外,當場被夾斃的肇禍司機白昭倫,當時載著坐在司機位旁的女友和後座3名男女朋友,他們分別是20歲的周明明、32歲的彭春芳和20歲的黃偉平(人名譯音),事後他們都受傷入院。

星期四, 4月 29, 2010

公海槍擊。疑印尼執法單位誤傷漁民

一艘載有4名泰籍漁夫及船陀手的深海拖網漁船,遭疑是印尼執法單位人員開槍掃射,導致漁船上的一名泰籍青年漁夫中槍失救斃命。

檳島西南警區主任哈達警監表示,這宗海上槍殺案於周日晚上8點20分左右,發生在檳州及霹靂海域(距離陸地7海哩)的國際公海處,當時該艘拖網漁船上有4名漁夫及一名船陀手。

他指出,該艘漁船是安順一名華裔船主所擁有,漁船在8天前出海捕魚,事發時漁船已經在返航的途中,突然一艘快艇朝漁船駛近,快艇上的人士舉槍襲擊漁船。

警方取得涉案船只的注冊號碼

“警方在周一上午向船上的3名泰籍漁夫及船陀手錄取口供,并在他們提供的情報下,獲得該艘涉及槍殺案快艇的注冊號碼。”

他指出,警方暫時未確定涉及海上槍殺案者的身份,但警方已取得該艘快艇的注冊號碼,相信很快就會掌握涉及者的行蹤及背景。

他表示,根據3名漁夫及船陀手提供的口供,事發時一艘載有7人的快艇在近距離朝漁船開槍掃擊。

亂槍掃射襲擊漁船

他指出,快艇上的人士使用一輪的槍火襲虐漁船後,快艇上的其中3人登上漁船,惟當船上的漁夫高喊有人受槍傷後,登上漁船的3人馬上返回快艇離開現場。

“劫后余生的船舵手及3名漁夫連忙將重傷的死者,送往峇都茅漁業局碼頭,惟漁船在周一早上抵達碼頭時,死者已經逝世。”

哈達說,警方初步懷疑該艘涉及槍殺案快艇上的人士,主要的動機是搶劫漁船,但警方不排除有其他原因的可能性。同時,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之處罰進行調查案件。

死者被萊福槍射中

不幸被亂槍打死的的泰籍漁夫奧昂(Aung Sirichai),證實死于中槍後體內大量出血。

初步的解剖報告顯示,死者身體共被擊中5槍,其中4槍擊中死者左則靠近臀部的脊椎骨處,另外一槍則擊中死者的左腳部位。

北馬著名法醫拿督布賓達星在周二早上,開始解剖死者的遺體,整個解剖過程大約3小時,較後解剖小組人員成功取出殘留死者體內的子彈。

記者向警方了解殘留在死者體內的子彈頭,是屬于萊福槍款式的子彈,惟警方還需要將彈頭送往化驗組進行詳細的鑒定後,才能確認子彈是屬于那種類型的萊福槍所發射。

另外,死者的雇主將死者的遺體火化後,將死者骨灰交由泰國駐我國領事館的人員安排運送泰國拉農府(Ranong)。

難民以死要挾水警放行

周五凌晨被吉輦警方及水警在霹靂州角頭海岸邊截查的一艘漁船,躲藏在船上的75名疑非法入境的斯里蘭卡難民在船上與警方對峙三天兩夜後,終于在周日早上在警員的陪同下步出漁船上岸。

在此之前,這批75人的斯里蘭卡難民除了以死要挾水警“放行”之外,還揚言警方如果強行登船,他們會將船上的小難民全數丟進海里,然后他們集體自殺。

小難民不愿被遣返

據了解,這批難民中包括了2名分別6歲及10歲的男、女孩童,其中該名小男孩知道他們可能會面對遣送回國的安排時當場灑淚。

在旁的小女孩一直給予該小男孩安慰,這幕感人的場面令在場的警員,看了都感到于心不忍,并遞上食物及飲料給該名小男孩,作為安慰及紓解他悲傷的心情。

漁船漏水,難民拒絕上岸

檳州總警長拿督威拉阿育耶谷副總監說,該艘載有偷渡客的漁船在周六由水警護送下,抵達檳島峇都蠻水警總部海域,當時船上的偷渡客拒絕下船。

“警方發現該艘漁船的船身有4個破洞并且出現漏水跡象,警員多次勸解船上的人士盡快下船不果後,警員惟有使用抽水機器將涌入船內的海水抽出。”

他表示,當晚警方也召來了談判專家與這批難民的代表會談,至少4、5次的談判過程都不理想。

他指出,對方在談判的過程中提出數項要求,當中包括水警必須護送他們乘搭的船只返回公海,并要求我國確保他們要去的第三個國家(澳洲)收留他們等。

警方與難民談判陷僵局

“這種情況僵持到今天早上11時,檳州警方在人道立場上答應提供醫療協助給患病的難民,也就是這樣警方成功感動船上的難民,他們最后在警方的陪同上岸。”

他說,警方在周日早上勸服難民的這個過程中,完全沒有攜帶任何武器或使用武力,一切都是在適當的互動下進行。

他表示,目前警方援引移民局法令第6 1(C)條文暫時扣留75名難民進行調查,并希望能取得情報確定當中是否涉及販賣人口案件。

難民要求生路

斯里蘭卡難民拒絕上岸,并高掛白色布條寫著的黑字,“斯里蘭卡難民,給條生路”(Sri Lanka Refugee give the life)

據了解,斯里蘭卡難民在與警方僵持不下時,一度情緒激動的在漁船上高掛布條,希望能引起各方的同情,讓他們能抵達他們要去的第三個國家。

檳州警方在周日勸服75名斯里蘭卡難民上岸后,馬上通知檳州民防部隊(JPA)及檳城醫院派員到現場,為患病的難民提供適當的醫療協助。

記者發現其中2名男難民在上岸后體力不支暈倒在岸上,幸好駐守現場的醫生及醫務人員,馬上為患者進行治療及送他們入院。

另外,難民在船上與警方對峙三天兩夜後糧食已盡,因此警方特地為他們每人安排一包的馬來飯及飲料供他們充饑。

青年赤裸上半身困山中

赤裸上半身的19歲巫裔青年男子,返回山中取物時跌倒腳部受傷,受困山林4小時等待救援。

據了解,該名巫青與同學在周六早上9時許,到檳島國家公園(Penang National Park)猴子灘(Monkey Beach)徒步爬山。

他們在下午4點返回的路途中,該名巫裔男子突然表示欲返回山中取物,并吩咐友人在原地等待後脫下衣服交友人看管。

惟該名青年再次進入山林后,便也沒有返回與友人集合,其友人等待多時后覺得不妥,馬上下山向檳島國家公園柜臺的看守員求助,并在看守員的協助下到直落峇巷(TELUK BAHANG)警局報案。

拯救部隊山里尋獲失蹤者

較後,由消拯隊、警方、民防部隊、山里看守員及當地居民組成的拯救隊伍,在4小時後於山中發現該名青年。

據了解,該名青年是在返回山林取遺留物件時,不慎跌倒傷及腳部而無法行走。由于,他之前將衣服及手機交由友人看管,因此他無法求助而惟有坐在原地等待救援。

拉曼學院檳城分院附近發現命案

周六(24日)晚上在拉曼學院檳城分院附近的柏邁再也中廉價組屋旁,石象花園(Batu Gajah)燒屍案的死者身份獲得確認。

死者是來自威南的26歲印裔青年K.慕迪,死者生前在丹絨武雅一間汽車擔任輪胎店員工。

目前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之處罰)調查這宗案件。

死者的哥哥在週日(4月25日)凌晨約1點,到百大年路警局投報指弟弟失蹤後,較後被安排到太平間認屍,確認這具當時仍身份不明的屍體,就是他失蹤的弟弟。

東北區警區主任顏康民助理總監說,死者的哥哥是從遺物中,包括衣物及耳環,認出死者的身份。

他說,根據死者哥哥的口供,死者是在4月23日早上約8點上班之後,就沒有人知道他的行蹤,相信不久後就遇害。

燒屍案是在週六(4月24日)傍晚被一名打掃花園的印裔中年揭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