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4月 29, 2010

公海槍擊。疑印尼執法單位誤傷漁民

一艘載有4名泰籍漁夫及船陀手的深海拖網漁船,遭疑是印尼執法單位人員開槍掃射,導致漁船上的一名泰籍青年漁夫中槍失救斃命。

檳島西南警區主任哈達警監表示,這宗海上槍殺案於周日晚上8點20分左右,發生在檳州及霹靂海域(距離陸地7海哩)的國際公海處,當時該艘拖網漁船上有4名漁夫及一名船陀手。

他指出,該艘漁船是安順一名華裔船主所擁有,漁船在8天前出海捕魚,事發時漁船已經在返航的途中,突然一艘快艇朝漁船駛近,快艇上的人士舉槍襲擊漁船。

警方取得涉案船只的注冊號碼

“警方在周一上午向船上的3名泰籍漁夫及船陀手錄取口供,并在他們提供的情報下,獲得該艘涉及槍殺案快艇的注冊號碼。”

他指出,警方暫時未確定涉及海上槍殺案者的身份,但警方已取得該艘快艇的注冊號碼,相信很快就會掌握涉及者的行蹤及背景。

他表示,根據3名漁夫及船陀手提供的口供,事發時一艘載有7人的快艇在近距離朝漁船開槍掃擊。

亂槍掃射襲擊漁船

他指出,快艇上的人士使用一輪的槍火襲虐漁船後,快艇上的其中3人登上漁船,惟當船上的漁夫高喊有人受槍傷後,登上漁船的3人馬上返回快艇離開現場。

“劫后余生的船舵手及3名漁夫連忙將重傷的死者,送往峇都茅漁業局碼頭,惟漁船在周一早上抵達碼頭時,死者已經逝世。”

哈達說,警方初步懷疑該艘涉及槍殺案快艇上的人士,主要的動機是搶劫漁船,但警方不排除有其他原因的可能性。同時,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之處罰進行調查案件。

死者被萊福槍射中

不幸被亂槍打死的的泰籍漁夫奧昂(Aung Sirichai),證實死于中槍後體內大量出血。

初步的解剖報告顯示,死者身體共被擊中5槍,其中4槍擊中死者左則靠近臀部的脊椎骨處,另外一槍則擊中死者的左腳部位。

北馬著名法醫拿督布賓達星在周二早上,開始解剖死者的遺體,整個解剖過程大約3小時,較後解剖小組人員成功取出殘留死者體內的子彈。

記者向警方了解殘留在死者體內的子彈頭,是屬于萊福槍款式的子彈,惟警方還需要將彈頭送往化驗組進行詳細的鑒定後,才能確認子彈是屬于那種類型的萊福槍所發射。

另外,死者的雇主將死者的遺體火化後,將死者骨灰交由泰國駐我國領事館的人員安排運送泰國拉農府(Ran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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