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9月 03, 2008

終于輪到我“瀨”野了

週三凌晨12點左右當時夜空下著細雨,我 離開邱公司衛生所後駕駛《萬事達 323》回家。

正當我途經峇都蘭江路交通燈時,被一名長髮華裔女子駕駛國產花蝴蝶,由我車的左行道強制超車。

對方超越我車後又突然由左行道傳進右行道,結果不用講也知道啦,我的《萬事達 323》的前左車頭部份被撞凹。

當我停車在路旁冒雨準備勸她,到東北區交通組報案時,她竟然“走”人。雖然,我很生氣對方“不告而別”,但是想到車傷、財傷,人沒傷已經是萬幸了。

2 則留言:

@Lex 旦 提到...

報狗佢!!!

Ouch 提到...

很明顯。
她是在勾引你。
小心,她會在你氣焰快消時,又再出現。
氣到你想忘也忘不了她。
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