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7月 17, 2009

《檳反貪污機構前燭光集會》。警列非法集會

今晚在檳反貪污機構前舉辦的燭光會,已被警方列為非法集會,公眾人士受促儘量不要出席該項集會。同時,造成該非法集會路段交通阻礙的公眾將接傳票。

東北縣警區主任阿占助理總監說,警方已將週五早上檳反貪污機構前的集會事件,列為非法集會。

他表示,同時警方也將今晚(週五、17日)在檳反貪污機構前的集會,列為非法集會,因此公眾受促不要出席否則警方將採取行動。

他也指出,檳反貪污機構前的路段屬於車輛流量蠻頻密主要道路之一,因此出席該非法集會的公眾可能會造成該路段的交通阻礙,因此交警組已經被派往該區執行任務。

阿占于週五早上受詢民聯於當天早上,在檳反貪污機構前舉辦非法集會時強調,警方高度關注類似的短訊,警方沒發出任何集會淮證,公眾不要輕易相信他們所接獲的手機短訊。

他指出,雪州行政議員歐陽捍華政治助理趙明福墜樓意外,還處於警方調查過程,因此公眾不要激動。如果,公眾人士要進行哀悼死者可以到宗教場所為死者祈禱,而不是在公開場合主辦非法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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