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4月 19, 2010

少年犯坦認非初犯

周六晚上被逮捕的少年嫌犯,落網后向警方坦誠本身曾經涉及其他罪案被逮捕。

惟當時他尚未成年因此法庭網開一面,沒讓他留有案底。

東北警區主任顏康民助理總監表示,警方于周日押落網的嫌犯向推事庭申請延長扣留4天協助調查。

目前警方積極尋找案中在逃的一名男子及一名女子。

他指出,針對這宗案件警方已經援引刑事法典354條文(襲擊他人或對其使用刑事武力,蓄意侵犯其貞潔)及刑事法典356條文(除受嚴重激怒外,襲擊他人或對其使用刑事武力,蓄意羞辱該人)調查。

英勇救人保安是退伍軍人

這宗案件里的救人英雄,原是一名退伍的陸軍,雖然他退伍多年但他并沒有忘記服伍期間學的自衛術,反之他在緊急關頭運用得心應手。

英勇的旅游長巴公司保安人員翟納(52歲)指出,事發時間大約是晚上9點左右,當時事發地點附近的商店大多已經打烊,而他們工作的旅游巴士公司,則在晚上11點30分關店。

他指出,當時一名女生喊道Tolong、tolong,pakcik Black,orang nak rogol saya(救命、救命,黑叔叔,有人要性侵犯我)。

他說,案中的華裔女生是他的女同事,他聽到該名女生的求救聲后,馬上趕到巴士總站的扶梯處。

他表示,當時案中的嫌犯剛好逃之該處,因此他馬上揮2拳擊中嫌犯的面額,嫌犯當場倒地并被他制伏。

翟納在周六晚上於東北區警局向警方錄取口供時,如是向記者指出。他說,他在擔任旅游長巴公司保安人員是一名軍人。

光大保安每半小時巡邏

光大廣場內的保安人員每半小時巡邏商場,并抵達特定的地區進行計時鐘保安系統核對,確保商場內的保安系統正常運作。

檳州發展機構屬下的光大管理公司首席執行員沙峇魯指出,當局的保安人員分為3班班值的制度,每一班都有8名的保安人員而且他們的工作8小時。

“我們將光大廣場內的保安制度分為兩個地區,第一區也就是負責保安控制室及A區巡邏工作的人員共5人,而負責B區保安的人員共3人。”

他指出,其中一名保安人員是駐守在行動室,主要是負責監督閉錄電視熒幕,至于其余的保安人員則進行全面性的巡邏工作。

檢查案發地點閉路電視

“我們將會檢查事發地點的計時鐘保安系統,同時也會將案發附近閉錄電視的畫面,交由警方調查。”

沙峇魯在事發當晚陪同黃偉益到現場及保安室時,如是向記者表示。

他說,計時鐘保安系統的工具僅有保安主任才能打開,因此在該名保安主任沒抵達前,他暫時還不清楚最接近案發前進行計時鐘保安系統核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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