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2月 12, 2012

老屋主要求檳政府賠搬遷費

周永和(前左二)要州政府賠償搬遷費
居住在屬於州政府地段60多年的華裔家庭,雖然他們每年都繳付門牌稅,然而他們卻不懂向州政府申請臨時地契,導致他們在2009年被當局認定為非法佔用土地,除了屋子被拆,連搬遷費也無法獲得賠償。

孰不知,時隔2年多後,該名受影響的居民周永和(退休人士)卻發現,當年他們居住的地段並非建設惠民計劃工程,反之是即將被用來建設私人獨立洋房,為此他感到受騙之餘,也不滿州政府沒有對他們作出應有的賠償。

周永和:感到受騙

 72歲的周永和說,當年他們向檳島市政局上訴保留他們的住處期間,一名官員卻以政府將發展該區土地為理由撤回他們的上訴。

他直言,屋子被州政府召來“神手”機推到那一刻,他們來不及搬運屋內一切,僅能在屋外看著住了60多年的屋子被摧毀。

也是民主行動黨支持者的他指出,幸好其次女兒月麗的教會朋友安排他們,暫時住打鎗埔組屋並支付半年的屋租,他們才不至於露宿街頭。

“半年後,我們投靠一名居住在白雲山的友人,期間我們多次申請州政府廉價組屋,但所有申請皆不獲批准。”他在愛國黨全國副主席笵清淵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如是指出。

黃泉安協助獲得廉價組屋

他說,直到去年在日落洞國會議員黃泉安及其助理協助下,才獲得一間位於雙溪檳榔區的廉價組屋。

“我感到受騙之餘也非常不滿,原因是州政府要我們搬遷時,告知我們土地即將為州政府發展,當時我以為是建設惠民計劃,沒想到卻被我在數月前發現該處堅立牌子,內容是要建設洋樓。”

他坦言,既然州政府將該土地轉為私人用途,照理由州政府應該賠償他們搬遷費,畢竟他們當年的屋子共花費近5萬令吉建設,而且是由其父親時代他們就居住在該處。

週二上午,投訴者周永和及兩名女兒月詩、月麗,在愛國黨青年團團長劉耀輝安排下,出席“爆大鍋”大會,在場者有檳馬青團長陳賢德及、國黨全國副主席范清淵及愛國黨東北縣大隊長黃永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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