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9月 19, 2013

收回誣衊林冠英。否則採法律行動

雷爾:收回誣衊
否則採法律行動

斯里德里瑪區州議員雷爾要民政黨全國代主席拿督鄭可揚,收回誣衊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的言論,同時也要他向林冠英道歉,否則將會採取法律行動。

雷爾也是行動黨法律顧問,他在記者會上被追問如果拿督鄭可揚沒收回言論及道歉,他將會有何行動時,他如是披露。

他指出,鄭可揚在昨日發表言論指林冠英的政策只服務發展商,而忽略了貧困的人民,同時也是一名獨裁者。

“健忘症讓鄭可揚忘記了,荳蔻村事件上檳州民聯政府為村民向發展商周旋,並爭取得85萬令吉的雙層排屋,而檳州在林冠英的領導下,州政府給予貧困者的各項福利,包括200令吉給新生嬰兒、1000令吉給在籍本地大學生、1000令吉給撫卹金及其他福利等。”

檳政府一視同仁

他直言,就湖內山(Bukit Relau)事件上,檳州政府也採取嚴厲的法律途徑,包括諭令發展商停工及提控上庭等,最終相關發展公司也面對法律的制裁,由此可見,無論市民或發展商,檳州政府採取的政策都是一視同仁。

他坦言,誣賴州政府及檳州首席部長的謠言無止盡的重演,從而令他覺得不能在坐而無視,為此他們在未來將採取反擊。

日前,民政黨全國代主席拿督鄭可揚出席檳民政黨常年代表大會上,揶揄“神”作風霸道,不容許任何批評,只顧發展商而罔顧老百姓的福利。

蘭日星迪倫須道歉兼收回言論

針對檳州律師公會執行委員會刑法主席蘭日星迪倫,發表要武吉牛汝莪區國會議員卡巴星公佈財產、行動黨無法交出逾500封缺席去年該黨中委會選舉的代表確認信一事,斯里德里瑪區州議員雷爾說,對方完全沒有立場及超出他的權限作出上述言論。

雷爾直言,他向律師公會執行委員會求證蘭日星迪倫是否獲得公會的准許,作出上述言論,然而得到的回應是公會從來沒有給予對方代表作出任何發言的權限。

“檳州律師公會執行委員會主席法利阿都卡富也向我證實,該公會沒有批准蘭日星迪倫對媒體作出任何發表的權利。”他直言,蘭日星迪倫必須收回他的言論同時道歉,否者他將會向檳州律師公會執行委員會作出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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