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月 16, 2013

老李再三發火

老李:“檳州換了政府執政,本地人要搵三餐吃都艱難,外勞卻可以大方的設店經商。

老李再發火

自從5年前的那場政治大海嘯後,被大浪“”的老李,近期內再次出來走動“江湖”。

話說,前幾年來老李都算有“自知之明”,不再是YB的他也鮮少在公開場合“露臉”,然而近期馬來西亞國家大選即將來臨,而傳言受“老頂”看好且有得“上陣”的老李,終於“姣婆守不住齋盆”,重新出發。

華青借錢創業。欠下大筆阿窿債

華裔修車員與友人結夥生意,奈何他購貨資金不足而向阿窿借貸1000令吉周轉,惟他不慎掉入阿窿設下的還貸無底洞,欠下近萬令吉的阿窿錢。

最終,阿窿在他無力償還債務時,以手機簡訊及電話恐嚇的方式終日向他“轟炸”,並要求他盡快還債,否則為他的住處“換顏色”。

國陣升旗山區部主席拿督斯里謝寬泰。檳州自由港論

1969年,馬來西亞聯邦政府撤銷檳島自由港的地位,從此檳州步入工業及旅遊服務業的時代。然而,時隔44年後的今日,聯邦政府舊事重提並將自由港視為對檳州人民的“優惠”,可是,他們忘了當年是誰“取走”了我們的自由港

Georgetown Festival 2013。即將來臨

總監祖西迪呼籲,本地年輕的藝術創作者積極參與“2013年喬治市節慶”舉辦的創意設計項目,將日常中平凡的用品注入“生命”,打造成專屬檳城的一項藝術商品。

祖西迪在記者會上披露,有興趣參與的年輕藝術設計者,需在2月1日2013年也就是期限截止前,提交他們的建議書。

他指出,他們主要是開放給學生、學員生及年輕的藝術設計者,至於商家們的作品,他們不會採納。

“參與的項目可以是一個杯子或則一件服飾,唯該物品必須符合經濟效用及實際用途。”

另外,他說至今日他們共接獲140個來自世界各地的節目計劃書,當中包括87個計劃書是來自馬來西亞,而出至於檳城的節目計劃書則佔了29個。

他直言,現階段他們需要至少6名錄像攝影師,以走入古蹟區採訪民眾對於喬治市節慶的看法,同時希望通過與民眾的互動了解有何需要改進的內容。

“對於這些錄像攝影師,我們將會提供津貼,畢竟我們也不能要人家白忙,一旦有上述人數的攝影師,這項目隨時都可以開始。”

他坦言,在之前3年的節慶中,主辦單位因不夠時間作周詳安排及策劃,所以效果欠棒,但現今他們已有基本的團隊配合,所以寄望這次的項目將取得更佳的效果。

當記者詢及他,當局是否修補立陶宛壁畫家爾納斯在喬治市留下的壁畫時,他坦言當局選擇尊重畫家的原創,為此他們不會進行修復工程,惟他呼籲民眾要愛惜相關壁畫不要特意破壞。

有興趣參與“2013年喬治市節慶”藝術設計者可聯絡他們電話04-2616308或電郵info@georgetownfestival.com查詢。同時,“2013年喬治市節慶”將於今年的6月15日開始至7月15日結束。

星期二, 1月 15, 2013

檳城纜車機構演習。女職員真受傷

華青向阿窿借錢創業。負債累累

30歲華裔網絡業者為維持生意,三度向大耳窿借錢“闖關”,然而他攤還阿窿的債務總值已相等於一輛靈鹿車價,最後他還被阿窿暴力追債,令他及家人遑遑不可終日。

阿窿年關搶錢發動攻勢

農曆癸已年(蛇)的年關將至,檳州各路“阿窿”已開始發動“攻勢”,在組屋區派發傳單、布條、名片及印有借貸優惠的日曆等。而在近日,市區多個角落也“突然”出現了很多非法借貸的布條,愛國黨促請民眾小心提防,不要隨意借貸,以免泥足深陷。

浮羅池滑區州議員郭庭愷被民主行動黨凍結黨籍6個月

因為違反黨紀律,浮羅池滑區州議員郭庭愷被民主行動黨凍結黨籍6個月,行動黨紀律委員會做出的這項議決,將發出書面通知郭庭愷正式生效。

然而,行動黨紀律委員會主席陳國偉在聽證會後的記者會上說,郭庭愷將有14天的上訴期向中央委員會提出書面上訴。

記者與彭文寶鬧僵。PPS成員林亞財凍結3個月隊員籍

檳州志願巡邏隊主席彭文寶週一宣佈,內部調查委員會一致裁定,襲擊《光明日報》社會新聞組副主任洪健翔的檳州志願巡邏員隊員林亞財,被凍結3個月隊員籍。

然而,這項裁決隨即引起眾記者不滿,認為理應開除林亞財,結果雙方僵持不下而互相“開炮",令現場氣氛一度緊張。

最終必須勞動檳州首長林冠英到場“滅火",並指稱林亞財最終的命運將在週三的行政議會上定奪,這才平息眾怒。

打記者‧毀相機‧林亞財認罪共罰款3千

涉及襲擊《光明日報》社會新聞組副主任洪健翔的檳州志願巡邏隊隊員林亞財,週五被提控上推事庭時承認致傷及毀壞相機造成損失罪,兩罪共被判罰款3000令吉,或以3個月監禁代替。

首控狀指被告與另一名目前還在潛逃者,於2012年12月30日凌晨1時40分,在霹靂冷檳州志願巡邏隊貨柜前,蓄意致傷32歲的洪健翔,觸犯刑事法典第323條文,並可在第34條文下同讀。

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者,將被判處最高一年監禁,或罰款不超過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次控狀指被告與另一名目前還在潛逃者,在上述時間及地點,破壞洪健翔財物導致損失1200令吉,觸犯刑事法典第427條文,並可在第34條文下同讀。

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者,將被判處最高兩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在庭上認罪不諱,辯護律師蘇信達巴星求情時指出,被告已婚,育有兩名孩子,並呈上報章報導,證明被告已就此事道歉。

推事諾海雅蒂宣判,被告首控狀罰款1000令吉,或以一個月監禁代替,次控狀罰款2000令吉,或以兩個月監禁代替。

星期日, 1月 0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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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1月 04, 2013

承認喝酒掌摑拳擊記者。涉及者現身道歉

涉及在2012年12月30日凌晨,襲擊《光明日報》社會新聞組副主任洪健翔的華裔男子林亞財(52歲),在柑仔園區州議員佳日星安排下,通過記者會公開向當事人道歉,並希望當事人能接受。

他坦言,如果當事人願意,他隨時可以與當事人當面道歉,並準備一封紅包向當事人賠罪,也希望發當事人能到警局銷案。

週四上午11時許,也是檳州志願巡邏隊(PPS)隊員的林亞財也在會上,承認當天他確實有掌摑及拳擊洪健翔,同時也承認事發前他確實有喝酒及帶醉意。

林亞財:事件是我一人的錯

他指出,事件由他一人涉及並不關係到州政府及州議員,當天他因一時衝動及誤會,才對事主造成傷害。

“事發當天,我之所以會如此衝動,原因是我在霹靂冷發生墜樓案現場與死者一名親人發生誤解,然而有人拍攝我的照片,我不知道他的身份再加上害怕他會亂寫新聞,所以發生往後一連串事件。”

他直言,事發後他到雲頂並非避開而是較早前,他已安排到雲頂渡假及探望2名在雲頂工作的兒子。

“我在1月1號回到檳城然後在2號已到警局報案及錄取口供,至於案中載送該名記者的騎士,僅是發生墜樓案組屋的居民,而非檳州志願巡邏隊(PPS)隊員。”

隨後,林亞財要委託出席記者會的《光明日報》記者,移交賠罪紅包給洪健翔,然而記者當場婉絕對方的要求,並表明事件已交館方處理,至於他要當面向事主道歉一事,記者會向館方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