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1月 04, 2013

承認喝酒掌摑拳擊記者。涉及者現身道歉

涉及在2012年12月30日凌晨,襲擊《光明日報》社會新聞組副主任洪健翔的華裔男子林亞財(52歲),在柑仔園區州議員佳日星安排下,通過記者會公開向當事人道歉,並希望當事人能接受。

他坦言,如果當事人願意,他隨時可以與當事人當面道歉,並準備一封紅包向當事人賠罪,也希望發當事人能到警局銷案。

週四上午11時許,也是檳州志願巡邏隊(PPS)隊員的林亞財也在會上,承認當天他確實有掌摑及拳擊洪健翔,同時也承認事發前他確實有喝酒及帶醉意。

林亞財:事件是我一人的錯

他指出,事件由他一人涉及並不關係到州政府及州議員,當天他因一時衝動及誤會,才對事主造成傷害。

“事發當天,我之所以會如此衝動,原因是我在霹靂冷發生墜樓案現場與死者一名親人發生誤解,然而有人拍攝我的照片,我不知道他的身份再加上害怕他會亂寫新聞,所以發生往後一連串事件。”

他直言,事發後他到雲頂並非避開而是較早前,他已安排到雲頂渡假及探望2名在雲頂工作的兒子。

“我在1月1號回到檳城然後在2號已到警局報案及錄取口供,至於案中載送該名記者的騎士,僅是發生墜樓案組屋的居民,而非檳州志願巡邏隊(PPS)隊員。”

隨後,林亞財要委託出席記者會的《光明日報》記者,移交賠罪紅包給洪健翔,然而記者當場婉絕對方的要求,並表明事件已交館方處理,至於他要當面向事主道歉一事,記者會向館方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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