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11月 03, 2013

衣著不符衛生條例。檳衛生部捉

檳州衛生局副主任古娜菲莎(食品安全與品質組)說,明年開始當局將會執行2009年食物衛生條例第33條文(小販衛生及衣著指南),屆時衣著衛生不符合相關條文的小販,極可能會被提控上庭以面對罰款及監禁等。

她指出,2009年食物衛生條例第33條文(小販衛生及衣著指南)下,被提控者可能面對不超過1萬令吉的罰款或監禁不超過2年。

古娜菲莎於週二上午的記者會上,針對一家英文報記者提問關於執法官員在週一的行動中,發現檳島一名女小販的“性感”穿著一事發言。

她披露,相關條例在2009年公佈後,當局在過去5年採取教育方式給予小販勸告,希望他們在當局執行相關條例前適應,如今緩衝期限即將期滿,明年當局將會採取行動。

拉菲達醫生:部分小販或助理不符合基本衛生規格

另外,威中衛生局主任拉菲達醫生也說,從年初至9月為止全檳正式獲得報讀3小時的“食物清潔衛生”課程的人數為9612人,而注射TY2預防針的人數是1萬0387人,這個數據是至本月29日為止。

她指出,當局在行動中仍發現很多小販或助理不符合上述2項基本衛生規格,很多時候他們給予的解釋都是沒有時間,其實他們可以與相關“食物清潔衛生”課程學院安排,要求教員到食肆授課。

“民眾有權不到食肆環境不衛生的餐廳消費,這樣子會更加有效的令餐廳業者,改進及關注他們的環境衛生問題。”

她呼籲,民眾可通過當局的熱線電話投訴不符合衛生條件的小販,熱線電話號碼為04-2017277、04-2017278、04-2017235或04-201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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