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0月 25, 2012

打鎗埔“女強人”阿香(十六) 。 阿香揚言睡街頭

“如果11月11日前黃漢偉無法為我安排到屋子,我就會露宿街頭。”

阿香說,當晚黃漢偉有告訴她,事件已鬧得很大,她須搬離目前的住宿。

“當晚黃漢偉還警告我,以後要去找他不可再通知記者。”

她披露,當時她希望黃漢偉為她尋找屋子,至於尋找3房組屋單位的建議是她本身所要求。

沒屋就睡組屋底樓大廳

詢及如果在11月11日單位被收回,而她又沒有其他住處時,她是否會暫時住在兒子家。

她坦言,自與前夫離婚後,她除了探望4名兒子、1名女兒及孫子外,不想去打擾他們的生活,畢竟各自都有家庭及負擔。

“如果沒有安排我其他住處,打死我都不會搬離這個家,如果房屋部官員強行收回屋子,我就拿枕頭及抱枕睡在打鎗埔J座組屋底樓的大廳處。”

較後,她還會再到黃漢偉的服務中心向對方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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