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11月 13, 2012

阿香。1111房屋部官員未見行動

1111檳州房屋部官員並沒如期般收回打鎗埔最“牛”女強人阿香的屋子。

雖然,檳州房屋委員會主席黃漢偉解釋,11月11日是房屋局給阿香的最後寬限期,若阿香仍未自行搬出,該局官員將依據程序,軟硬兼施收回屋子,但這不代表11月11日當天就會立即採取執法行動。

然而,大家應該對於障友李來福被收回房屋一事,記憶猶新吧!李來福是一名障友,更何況他也是經濟弱勢的一群,然而,咱們的檳房屋部卻完全沒有給予一個期限,就這麽的將他的屋子給收了。

但反觀阿香仍是逍遙自在屋子還在,咱們的檳房屋部處事態度及標準,難免讓人感到........有點.........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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