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島市政局推出最新版本的懸挂黨旗指南,在最新條例下,任何政黨可以在活動的前兩天懸掛黨旗,並在活動後的兩天內必須清理及拆除黨旗。
據知,新舊版本的懸挂黨旗指南相較之下,新版本的懸挂黨旗指南更加人性化。然而,當局仍然保留申請程序一環,所有申請者須最遲在活動的三天前辦理手續,而當局盡可能在24小時內批准申請。
王耶宗:最新指南即日生效
檳島市政局公共衛生與執照小組交替主席王耶宗說,他週一在市政局列常會議上提出這項建議,同時也獲得通過。較後,他宣布,這項新版本的懸挂黨旗指南即日生效。
他說,很多政黨將黨旗與國旗“縫”在一塊,以避開黨旗被市政局執法組拆除的命運,其實,這些政黨的做法已構成改國旗之嫌,為此執法組照拆不誤。
“較早前我們確實接獲投訴,然而該黨在執法組採取行動前,已把有問題的黨旗拆除了,畢竟這是篡改國旗的罪名不輕。”然而他被問及是何政黨涉及事件時,他以沒有具體證據而拒絕透露詳細內容。
黨旗遭人私自懸掛,黨負責人可以報警
另外,詢及某些政黨以黨旗非他們所懸掛為理由,拒絕清理的事項,他說,對於這些黨旗,該局執法員會知道怎樣處理。
他直言,任何政黨都應該為印有他們黨標誌的黨旗負責,如果該黨領袖認為,他們的黨旗遭人私自懸掛,該黨可以報警,並向市政局提呈報案書才能豁免罰款。
他強調有關指南並不限于大選期間,因為大選及競選期間懸挂黨旗指南是依據選委會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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